EB1A 申请材料避坑:未获批专利和未发表文章的使用边界与审核要点
2026-01-06 阅读(238)
最近后台有个朋友问了我一个特别具体、也特别真实的问题,听得出来他现在正处在写 Petition Letter(申请信,简称 PL)最纠结的阶段。
他说自己手里有两篇正在申请中的美国专利,其中一篇已经公开了但还没拿到正式授权,另外还有一篇受邀的 Review Article(综述文章)马上就要提交。
他特别想把这些内容都写进 PL 里,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未来会“继续在这个领域工作(Continue to work in the area)”。
但他心里又犯嘀咕,担心这些还没落地的东西放进去,会不会反而招来 RFE(补件通知)。
我觉得这种纠结特别正常。在准备 EB1A 这种“把自己往牛了吹”的材料时,人的本能就是想把自己所有沾点边的东西都往上堆,生怕漏掉了哪一点闪光点。
但关于这个问题,我得先给一个比较明确,甚至有点泼冷水的结论:一般情况下,我不建议把“未批准的专利”和“未发表的文章”作为 PL 的核心内容去大书特书。 这里面的逻辑,其实跟我们平时写简历不太一样。 我一开始入行的时候,也没完全想明白这里面的门道。
那时候觉得,哪怕是申请中的专利,那也是心血啊,也能证明我在努力搞科研啊,写进去总没坏处吧?
后来我看多了移民官的拒签信,才慢慢看懂了一个很微妙的心理机制,我把它叫做“绝望效应”。
你想啊,移民官每天要看几十上百份案子。当他翻开你的 PL,如果你在核心论证段落里,塞进了一堆还没影儿的专利、还在审稿的文章、甚至是还没开工的计划,他第一反应往往不是觉得你潜力巨大,而是会觉得你“心虚”。
他会想:这个人是不是实在没硬货了?是不是已经找不出已经完成的、已经产生影响力的成果了,才被迫拿这些八字还没一撇的东西来凑数? 一旦给移民官留下了这种“堆料”的印象,你的整个案子在他心里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
他会戴上有色眼镜去审视你那些真正有价值的证据。 在 EB1A 的语境下,这些“期货”性质的材料,现实权重真的很低。
未授权的专利: 它的法律状态是不确定的。最后能不能批下来谁也不知道。在移民官眼里,这跟一个单纯的想法差别不大。
除非你能证明这个技术已经被大公司买走了,或者已经产生了实际的商业利润,否则它很难作为“原创性贡献”的有力证据。
未发表的文章: 哪怕是受邀约稿,哪怕已经写完了只差点击提交,在法律效力上,它就是没发表。
它跟会议摘要、正在构思的项目一样,都属于“空中楼阁”。 把这些东西硬塞进 PL 的核心位置,最容易产生的后果就是稀释你的主证据。
就像在一杯浓缩咖啡里兑了半杯白开水,味道一下子就淡了。 当然,这也不是说这些东西完全不能出现。
这就看你怎么摆放它们的位置,怎么去写。 如果你真的想用它们来佐证你“在这个领域持续耕耘”,我有几个实操建议:
第一,PL 里一笔带过。 你可以在介绍完那些重磅成果之后,用一两句话轻描淡写地提一下,说“申请人目前还有若干专利正在审查中,这也显示了他持续的研发热情”。
千万别把它包装成已经取得的重大成就,别给它单独列个小标题。
第二,放在推荐信里。 这其实是一个更聪明的做法。
你自己说“我有个专利在申请”,那是自卖自夸。 但如果让你的导师,或者业内的合作方在推荐信里说:“某某正在研发的一项新技术非常有前景,目前专利正在审查中,我对这个项目的未来非常有信心”,这个分量就不一样了。
移民官更容易接受第三方视角的“背书”,而不是申请人的“自我加戏”。
第三,作为背景材料扔在后面。 放在简历的附件里,或者放在那个常常被忽略的“研究计划”里。
让它安安静静地待在那儿,作为一种氛围组的存在,而不是站在舞台中央的主角。 咱们得搞清楚,EB1A 的 PL 到底应该长什么样。
一份高质量的 PL,它的核心骨架必须是那些已经发生的、可核验的、可对比的硬证据。 你发表过的文章,具体的引用数据,以及引用它的那些大牛是怎么评价的。
你已经拿到的专利授权证书,以及这个专利被谁用了,产生了什么效益。你收到过的审稿邀请邮件,你作为评委出席过的会议记录。
权威媒体对你工作的报道,行业标准里对你技术的引用。真实的合作合同,打款记录,成果交付的验收单。
这些才是能把移民官锤得心服口服的实锤。 你想证明你会“Continue to work”,真正有力的不是你嘴上说的计划,也不是那些还没落地的预告,而是你过去这几年里,那条清晰、连续、不断向上的产出轨迹。
一个过去一直优秀的人,未来大概率也会优秀,这才是移民局相信的逻辑。 只有在极少数特定情况下,提“未授权专利”是相对安全的。
比如,这个专利虽然还在审,但它对应的技术已经发表了论文,而且论文引用很高,形成了一个证据链条;或者这个技术已经被某家企业看中,签了转让或许可合同,有真金白银的背书。
这种时候,强调的是“技术价值”,而不是“专利证书”。
写到最后,我想跟正在准备材料的朋友说一句:PL 是你整个案子的逻辑浓缩,它不是一个什么都往里装的垃圾桶。
证据从来不是越多越好,关键在于每一页材料是不是都在让你的形象变得更强、更清晰。如果加进去的一页纸,让移民官产生了一秒钟的犹豫或者怀疑,那这一页纸就不该加。 把最硬的牌打出去,把那些凑数的牌收起来。
只有这样,你的故事才不仅好听,而且可信。
好,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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