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小常识:有关美国绿卡你不知道的事!
2021-09-24 阅读(2278)
美国永久居民卡,也就是我们大家口中所熟知的绿卡,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件。中国绿卡自2004年开始发放,截至2011年仅有4700多人获此“殊荣”。而美国每年发放约100万张绿卡,因此仅有约800万外国人在美国合法居留。 普通人只有通过努力,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美国每年都给外国人发放大批的工作签证,这两年每年发放6万多,而在新经济膨胀的那几年,平均每年有12万个工作签证发给外国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请绿卡,但并不是所有人的申请都能得到批准。麦克出国从三个方面带您全面解析美国绿卡的“真面目”!
一、美国绿卡及取得方式
根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显示,美国移民总体可分为8个类别,分别为:家庭团聚类移民; 就业类移民; 特殊移民; 难民及政治庇护类移民; 人道主义移民; 受迫害者移民; 其他类别移民; 落户绿卡。
就以上8个类别而言,家庭团聚类绿卡和就业类绿卡为大众所熟知也是取得绿卡最常见的方式。亲属类绿卡前提条件要“有亲可依”,也就说在美国要有可以团聚的家庭成员。在这里我们不单独提出来分析,毕竟不适合于大众。我们着重分析下就业类移民项目。就业类移民主要分为5个大类,即:
第一优先类别EB1: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1B),跨国公司高管/经理(EB-1C);
第二优先类别EB2:高等学位或具有杰出专业能力的人士;
第三优先类别EB3:专业人员、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别EB4:特殊人群移民;
第五优先类别EB5: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二、美国绿卡的使用年限及使用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境。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reentry permit, 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
三、EB1类分类及条件
第一优先类别移民EB1分为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1B),跨国公司高管、经理(EB-1C)。
1、申请EB-1A需要符合的条件:在其领域内,曾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是本领域专业协会的会员(本领域杰出人士才可加入的各类专业协会); 媒体对本人工作情况及成就有过专门报道; 担任评审,对同领域其它人员的工作或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在其领域内做出了独创性/原创性的贡献(如发明专利、新的理论、新的方法等); 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 、论文、书籍等; 如申请者为艺术家或画家等特殊群体,有世界级或国家级巡演、展出、画展或其他公 共展示活动等; 在重要专业组织、机构或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2、申请EB-1B需要符合的条件:因杰出成就而获得重大奖项或殊荣;拥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在专业出版物上,有他人报道该申请人成就的文章;参与评审过他人作品,或担任过著名期刊的评委;在国际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文章,或著有过学术书籍;在所在的专业领域,作出有原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3、申请EB-1C需要满足的条件: 国内企业成立3年以上,且申请人在国内公司担任高管职位1年以上(美国移民局针对法人、股东身份快速受理); 国内企业年收入不低于250万人民币; 国内企业拥有不少于10名员工; 国内企业资信无不良记录; 美国移民局针对拥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快速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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